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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“2011年档案法制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 | |||||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9-5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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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11年档案法制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 2011年是“六五”普法和实施档案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的起始之年,做好今年的档案法制宣传工作,增强社会档案意见和档案法制观念,对于优质高效地完成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,根据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,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“2011年档案法制宣传周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安排 二、宣传内容 1、宣传档案法律法规,重点宣传新颁布的《苏州市档案条例》内容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》。 2、介绍档案、档案工作知识,心及档案工作的作用、产生的社会影响力。 3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普及档案安全知识,提高档案安全意识,推进档案科学化、智能化管理。 4、宣传我校档案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发展规划。 三、活动方式 1、利用传统的会议、简报、画廊、黑板报、宣传横幅等媒体开展宣传,努力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。 2、利用网站进行电子档案归档宣传。 3、利用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和重要档案执法检查进行宣传。 四、活动要求 1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精心策划,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创新、富有成效、针对性强的档案普法活动。 2、要搞好宣传活动,利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站和其他特色宣传服务功能及优势,创新宣传形式,充分开展档案普法宣传,丰富档案普法内容,提高档案普法效果,扩大档案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。 附件:《2011年档案法制宣传周标语》 常熟市梅李中学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: 2011年档案法制宣传周标语 1、高效管理档案 提升办公效率 2、文件材料依法归档 记录收藏工作业绩 3、移交一份档案 奉献一份业绩 4、机关工作成果 档案帮您收藏 5、依法移交文件材料 保存您的思想成果 6、管好档案 尊重劳动 7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样需要科学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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